云南、上海、宁夏、贵州、深圳共同开展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互查互评工作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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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开展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互查互评的函》的相关要求,今年8-9月,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上海、宁夏、贵州、深圳环保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了ODS能力建设项目互查互评工作。
8月和9月下旬,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分别赴上海、宁夏对该市(自治区)ODS能力建设项目开展检查评估;9月下旬,贵州、深圳两省(市)考评组来滇对云南省ODS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在互查互评过程中,各省(市、自治区)通过工作介绍、查阅项目资料等,相互了解各自的项目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及遇到的问题,交流学习了各自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互查互评活动的开展,促进了项目实施单位间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查漏补缺,为进一步做好云南省ODS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赴上海开展查评
赴宁夏开展查评
接受深圳查评
接受贵州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