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人到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省水文水资源局就全省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河长制对水质监测的需求、水质自动站建设、水环境监测评价技术方法和监测数据共享等事宜进行磋商。
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全省水表水(含河流、湖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情况、河长制对水质监测的需求、水质自动站建设情况、水质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差异、下一步水质监测资源共享和监测数据共享等进行广泛交流,进过讨论。双方一致认为:
水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建设高效、智能化、自动化并覆盖全省水域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统一的监测数据,是贯彻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省政府《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展示我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成效的具体举措。更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根本技术保障。环保和水利要发挥各自水质监测的优势,统一监测和评价标准、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在水质监测上,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共同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积极推动我省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我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
会议明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省水文水资源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进一步拟定合作和共享的具体内容,提出水质监测点位统一、监测和评价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共享的具体实施内容,建立两厅信息、数据的交换会商常态化机制。强强联合,更好地为水环境管理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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