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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约谈州(市)污水处理厂问题
年底未完成减排任务将被问责

中国环境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按照“会商、通报、约谈、督查”工作机制,共同对水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共6个州(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及6个州(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水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明确责任,倒排时限,加强督查,切实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今年水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在约谈时,指出了全省各州(市)在推进水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3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完成年度水污染减排任务的艰巨性,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层层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在对账销号整改“水十条”国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上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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