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要求,4月16-19日,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审计厅、水利厅协助组成第四检查组对保山市、德宏州等2个州(市)开展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结合州(市)上报的《2017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检查组先后重点对两州(市)的重点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十条》考核监测断面进行了实地检查,了解掌握当地的重点用水户取用水量和用水效率情况、水功能监督管理状况和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专家组对自查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检查组分别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结合考核工作存在问题,对州(市)提出了2018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2018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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