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要求,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创建地区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西双版纳州、保山市、石林县、华宁县四个地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的考核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核查和考核验收,根据环境保护部确定的名额,拟向环境保护部择优推荐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现将拟推荐申报名单在365 com线路检测(http://www.7c.gov.cn)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29日。
二、公示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生态文明建设处接受对拟推荐申报的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兼传真):0871-64122863、0871-641108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208
电子邮箱:1064521107@qq.com
附件:拟推荐申报的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拟推荐申报的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共计2个)
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