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要求,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创建地区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保山市、玉溪市华宁县、大理州洱源县、普洱市思茅区四个地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的考核要求进行了现场评估和考核验收。经研究,拟向生态环境部择优推荐保山市和玉溪市华宁县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现将拟推荐申报名单在365 com线路检测(http://www.7c.gov.cn)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6月22—28日。
二、公示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生态文明建设处接受对拟推荐申报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兼传真):0871-6412286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208
电子邮箱:1064521107@qq.com
云南省纪委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组
电话(兼传真):0871-64176139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208
电子邮箱:ynhbtjjz@sina.com
附件:拟推荐申报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拟推荐申报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共计2个)
保山市
玉溪市华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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