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2258、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028。
项目名称 |
云南省牛栏江小岩头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云南段)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昭通市鲁甸县 |
建设单位 |
云南滇能会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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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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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曲靖市会泽县迤车镇、昭通市鲁甸县江底镇,线路起于小岩头水电站220kV升压站备用出线间隔,止于N16号塔附近。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架空线路长约 项目总投资437.83万元,工程环保投资1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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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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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颗粒物,其影响集中在施工区的小范围内,对开挖面采取及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线路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做到不扰民,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生态:输电线路建设对沿线动植物、生态系统影响范围较小,程度较轻,并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将影响降到最低。 运营期: 根据类比及理论计算预测分析,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输电线路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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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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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废水:施工营地租用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由房东定期清掏,用于菜地和耕地施肥。 废气: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篷遮盖。 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固废:生活垃圾可依托江底镇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土石方经项目区内部调用后达到平衡,无永久弃方。 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护用地范围内植被,不破坏项目区域外动植物资源;不得轻易引来外来物种,引起外来物种入侵。 运营期: 运营期加强各工程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线路严格按相关要求施工,避免跨越居民点。 线路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最小距离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 为避免将来规划上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22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 在输电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在居民区的最低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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