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2258、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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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028。
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水工厂工业X射线探伤核技术应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 |
建设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水工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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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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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置1台XXQ-2505D型和1台XXG-3505型X射线探伤机,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用于水工厂1、2号车间内钢结构焊接探伤,仅在车间内探伤,为固定场所(车间内)的移动探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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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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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污染因子为探伤机工作时产生的X射线。通过理论预测结果,本项目探伤机对职业和公众的年附加剂量分别满足职业5mSv/a、公众0.25mSv/a的管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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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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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件管道及使用探伤机的具体情况,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划出控制区及监督区,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辐射警示标识,专人看守,监测人员携带便捷式X-γ剂量检测仪器实地巡检,监测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水平,并根据监测的情况调整控制区与监督区的范围。 (2)X射线装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链接电缆不得短于20m(本项目25m),以保证探伤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剂量限值。在X射线探伤的主射方向加上铅屏蔽,特别是探伤控制区受现场情况约束的时候,增加屏蔽防护设施以达到防护要求。 (3)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探伤作业时,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每名操作人员均配备一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4)探伤过程中,曝光完成后进入作业区时,工作人员随身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防止探伤机未停止曝光对工作人员造成误照射。 (5)每月对使用探伤机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的操作失灵的关键零配件定期进行更换。 (6)制定切实可行的探伤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妥善作出处理。 (7)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工厂的辐射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 通过理论预测结果,本项目DSA对职业和公众的年附加剂量分别满足职业5mSv/a、公众0.25mSv/a的管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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