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文化生态新城公建配套及市政道路项目-官渡245号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环评单位在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已于2017年1月18日~2017年2月1日对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官渡文化生态新城公建配套及市政道路项目-官渡245号路新建工程。
2、建设项目概况
官渡245号路位于南连接线以南、环湖路以北、会展西路以西、官南大道以东。道路为南北走向,起于环湖东路,止于规划242号路。道路长1883.006.米,红线宽度包含20米和30米两种断面,其中20米宽断面长度为543.135米,为城市支路。30米宽断面长度为1339.871米,为城市次干路。
工程总投资58353.81万元,主体工程投入环保投资3027.07万元,主要用于排水工程、景观绿化、雨污管网的建设,水保方案新增投资53.79万元,环评新增环保投资66.1万元,环保投资共计3146.96万元,占总投资的5.39%。
工程总工期1年。
二、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该项目施工活动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包括土石方开挖、填筑、路面压实、施工材料的运输、堆放、路面铺摊等工程行为均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该项目保护目标丁姚村、曹家桥、永胜村等均距离施工道路较近,施工对以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下阶段施工应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产尘量;将施工扬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降到最小。同时扬尘的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2)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道路在施工过程中将有大量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施工机械的运作产生的机械噪声将对该道路现状敏感保护目标丁姚村、曹家桥、永胜村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物料运输将利用周边道路,因此运输噪声对这些保护目标的的影响较大。项目区内施工过程中,昼间人员和车流量大,受施工影响较大。禁止项目夜间施工,对关心点的影响可大大减缓。由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是不可以避免的,故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的防治措施,同时要对周围居民进行提前告示,本项目计划施工期间为1年,施工期噪声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水环境
施工期区内将在各项目区内建设数量不等的车辆清洁池、沉砂池,施工车辆机械废水经过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既避免外排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还综合利用控制扬尘污染并节约水资源。在做好施工管理的前提下,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据建设方介绍,该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为60人,通过现场踏勘和咨询建设单位,本项目所需材料均外购成品,因此无需布设预制场、拌料场和堆料场等施工场地;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房屋,因此本项目不再新增施工营地。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道路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渣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意识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预测分析结果表明:
1)道路建成后,垂直道路衰减断面在道路两侧距路肩200m范围内不会出现超标。
2)关心点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对沿线关心点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没有突破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
距本项目次干道段红线距离35m±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距次干道段红线距离35m±5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本项目支线段红线外执行2类标准,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营运近、中、远期,昼间、夜间各敏感点均未有超标,均能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限值。
(3)水环境
在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路面径流直接进入雨水管网对河流水体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该道路沿线管网的建设改变了现状雨污合流直接进入水体的状况,对周围水环境将产生有利的影响。
(4)生态环境
1)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基本农田占用,项目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造成的改变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不大。
2)项目区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不高,现状以少量人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受工程永久占地影响的自然植被面积不大,且均为次生植被,对区域生态系统总体结构和功能影响不大;同时项目实施不会对任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个体或种群造成不利影响。
3)本项目评价区人类活动频繁,已不具备野生动物的良好栖息条件。评价区内无任何国家或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现有分布的野生动物均为适应性广、活动能力强的小型动物,其中部分啮齿类动物还是当地的常见害兽。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对地区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环保型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固定振动源集中放置,减少影响范围,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场地,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穿越村庄时限速、禁鸣,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须报环保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定时洒水;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远离敏感点堆放并采取表面覆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人员炊事炉灶燃用清洁燃料。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生产污水收集后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
(4)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严格按公路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分段施工,先期施工完成后,立即完成护坡、边沟、排水沟及截水沟等防护、排水设施。
施工营地的布设尽量租用当地民房,禁止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减少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村庄自然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新开辟的临时道路及施工料场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项目支路段不得超过20km/h,次干路段不得超过30 km/h;
2)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
3)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官渡文化生态新城公建配套及市政道路项目-官渡245号路新建工程在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亦可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8847709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二号楼三楼
邮编:650000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10-64969410
E-mail:xuzhen0221@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1号楼5层
建设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