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月26日,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组织了“大莫古风电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等参建单位。
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竣工环保的情况,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11月25日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会的情况,并把当时的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及后期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会上,相关单位进行了发言并形成一致意见,同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会形成的《大莫古风电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验收组意见》,该工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吉生;联系电话:0871-66043277;E-mail:601528902@qq.com
通讯地址:滇池路1037号华夏曦岸2栋401
验收调查单位: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联系人:鲁大胜;联系电话:0871-64196338;E-mail:497701337@qq.com
附件1:大莫古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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