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环保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元江铜矿15万吨/年矿山扩建工程”已于2016年12月12日获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云环审〔2016〕128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于2018年5月3日组织召开了项目竣工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现将《元江铜矿15万吨/年矿山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本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采用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元江县甘庄街道鸡冠山
建设地点:云南省元江县甘庄街道鸡冠山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0877-6513767
二、验收调查单位和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27号
联系人:徐松 联系电话:0871-64185233
附件1:元江铜矿15万吨年矿山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验收组意见.pdf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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