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核会,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进行了审核,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家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相关领导及技术支撑单位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黄润秋副部长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文亮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汇报,省环境保护厅高正文副厅长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汇报。
会议审核通过了《划定方案》,并对《划定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指出云南省划定11.84万平方公里,30.90%的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反映了云南实际,具有鲜明的云南特色,《划定方案》把全省各类生态系统、典型植被、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以及六大水系上游区70%以上的面积全部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将对云南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稳定生态功能,巩固生态屏障,维护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会议要求根据审核会上国家各部委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可上报国家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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