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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廉洁环保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努 力 建 设 廉 洁 环 保

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在2015年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冯胜瑜

(2015年2月6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按照管行业管行风的要求,受厅党组的委托,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美丽云南建设提供了政治纪律保障。一是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深入开展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信访投诉办理,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工作拖沓、推诿塞责等问题,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转变。三是以加强对“三重一大”的为重点规范环保权力运行。着重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集体决策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有机结合。四是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五是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举办了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厅党组书记王建华和副书记、厅长姚国华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带头讲廉政党课;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述廉;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单位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六是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表彰为“2014年度文明单位”;在全国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14年,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纪律保证,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重视、不经常、不到位,主动担当意识欠缺,结合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需要加强。二是全省环保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监管不力、防控不严的问题有所存在。三是各级纪委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种好责任田力度还不够,该抓的工作未落实。四是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敢于亮剑还有待加强。

二、2015年度工作重点任务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厅党组实施意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机关清廉、班子清明、系统清纯”的廉洁环保,为“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要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着力整治“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赢得党心民心。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腐败现象呈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小官大腐,腐败与政治交织,反腐败斗争与腐败行为处于胶着状态。要全面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

二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主体责任是“牵牛鼻子”,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同等责任。各级党的主要领导要把沉甸甸的担子担当起来,扛在肩上、记在心上、印在脑上、抓在手上、记在腰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的要求,以及驻厅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要必须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的各项法规制定,加强本级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依纪依规管理党员干部,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与中央、省委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利益输送。

四要一如既往地改进作风、横扫“四风”。按照“弛而不息、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坚决纠正违反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

五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和遏制腐败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突出纪律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重要岗位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资金安排、政府采购,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腐败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结合省委提出的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厅党组提出的“八个严禁”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研究制定新《环境保护法》与党纪政纪处分衔接机制,配套制定或修订环境违法查处办法、环境执法人员问责办法等,使监督执纪工作有据可依。

六要进一步履行监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纪委要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和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对环保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2015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环评、监测、减排、执法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监督检查。要针对环保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党纪教育,打牢思想根基和编好制度笼子。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作用,纪委委员既要干好本职工作,也要履行纪委赋予的职责。各级纪检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创新,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本质好、本事强、本身净,监督执纪要敢担当、有作为,切实做到监督不缺位,问责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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