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云南省环保系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环境监管执法为抓手,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呈现了许多亮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华网:回顾过去的五年,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和新成效?
张纪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努力把七彩云南建设成为祖国西南的美丽花园。
五年来,全省环保系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环境监管执法为抓手,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呈现了许多亮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将改革任务划分为8类126项(建设类、保护类、治理类、管控类、执法类、责任类、产权类、补偿类),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推动。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86项改革事项,一批先行先试、实践创新的改革成效逐步凸现,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不断突破。
其次,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持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6个州(市)政府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98.3%,较2015年提高1个百分点;认真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一湖一策”保护治理九大高原湖泊,2016年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稳中趋好, 2017年上半年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78%,与2014年(基准年)相比优良率提高了10%;加强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污染重点治理区,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快《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发布《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率先编撰了第一部地区性百科全书《云南大百科全书生态编》;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同时,云南省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按时办结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234件环境投诉问题。云南省反馈了“52+4”项问题和11个要求追责的问题。按照要求,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追责方案,建立云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认真组织整改和追责。
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环保联动执法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实施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全省涉重金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制造业和污水处理厂专项监察等,及时解决民众环境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加强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严格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新华网:下一步,云南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动九大高原湖泊的治理和保护?
张纪华:要充分认识九湖保护治理的重要性。“九湖”流域面积仅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但流域内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1%,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经济总量的30%,是云南粮食的主产区和产业的集聚区,是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于一体的湖泊生态系统,是云南重要的生态资源和发展的基础,具有较高的战略地位。
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是云南环保工作中最为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九湖保护治理工作全面反映着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认识和成效,也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面镜子。
要坚持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对于水质良好的湖泊要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发展优化的思路,对于其它污染型的湖泊,必须采取工程与管理措施并举,内源和外源共治、存量和增量共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入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削减并逐步控制到流域环境承载力范围内,逐步恢复水环境功能并最终建立湖泊健康生态系统。
要按照“精确定污、精准治污、精致配水、精细管理”的治理思路,突出流域管控与生态系统恢复,划定并严守湖泊生态红线,强化建立九湖流域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省级巡查、州市县区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大力推进湖泊生态圈建设。坚持“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建设高原湖泊生态圈。
新华网: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云南做了哪些努力?接下来还会有哪些举措?
张纪华:抓立法。制定了《云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各级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自然保护区巡护办法》等制度和规范;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
抓守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企业的环境责任,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区建设和监督管理。
抓监测,实施“天地一体化”监测,连续三年开展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全省各级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处理全覆盖。
抓查处,省委、省政府派出5个督查组,对昆明、红河等8个州市25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抓管理,“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3.92亿元,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2016年12月,全省已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161个,总面积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目前正制定《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
新华网:请结合实际,从总体情况上介绍,近五年来,云南是如何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创建的?
张纪华:明确创建体系,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绿色系列创建为主,形成生态创建体系,以“三创”为抓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创建的指标体系,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绿色系列创建的标准和指标。
深入开展“三创”。目前,全省累计建成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上报环保部待命名的国家级生态州1个、国家级生态县4个。昆明市、玉溪市、丽江市、景洪市、安宁市共5个地区开展了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创建,其中丽江市、景洪市已完成省级评估。全省建成各级各类绿色学校3182所,绿色社区530家,环境教育基地70个。推荐石林县、西双版纳州作为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上报环保部待复核命名。
新华网:接下来,云南将如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张纪华:“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强烈意识和“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提升不能下降”的底线思维,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良、监测有效、监管有力”的思路,做到“八个坚持”,即坚持“两山”思想、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环境标准、坚持环境监测、坚持法规建设、坚持最严制度、坚持污染防治、坚持党政同责。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重点改革事项,结合云南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动一批改革事项,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年内划定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标,出台生态保护红线考核及管控办法。
突出优势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三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等,尤其要突出抓好以九湖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走“两型三化”的产业发展路子,推动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抓好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今年内对16州市党委、政府开展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全面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对严重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环境资源执法协调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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