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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关于福贡县上帕镇民族生态园小区油烟和噪音扰民投诉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近日,怒江州接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反映“福贡县上帕镇下娃底街民族生态园小区有四家酒吧和一家烧烤摊,油烟、噪音扰民严重”的转办件。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安排部署。州环保督察办责成福贡县人民政府立即调查核实,按要求时限办结。同时明确州级督导单位,全面督促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州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对边督边改及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同步监督检查。福贡县立即成立了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环保局和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到现场突击检查。

经查,反映区域内共有5家酒吧和3家烧烤摊,分别是:后街八号茶餐厅、遇见音乐酒吧、卓玛音乐藏餐吧、南漂(带露天烧烤)、夜鹦扎啤城,建水香辣鸡脚王(露天)、正宗建水烧烤、福贡丽福饭店。3家烧烤摊均未设置油烟处理装置,属于少量油烟直排。突击检查期间5家酒吧都处于播放轻音乐状态,店外听不到音乐声,酒吧外偶尔有客人因饮酒吵闹的情况。综上,该举报件内容基本属实。

针对核查结果,福贡县对区域内8家企业(个体户)累计下发了1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金额3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建水香辣鸡脚王(露天)、正宗建水烧烤、福贡丽福饭店3家店分别存在的油烟直排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3家店处于停业安装设备阶段,待设备安装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二是对后街八号茶餐厅存在法人变更而相关证件和法人未变更、监控内容无法调取的问题,县公安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三是对遇见音乐酒吧现场演唱设备与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不符,且该酒吧未进行环保登记备案等问题,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及时办理环评备案登记,并处1500.00元罚款;县市监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停业整改。

四是对卓玛音乐藏餐吧监控摄像头和疏散标志损坏未修、安全出口门被锁死、通道杂物堆放过多等问题,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广电局分别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五是对南漂(带露天烧烤)监控设备太少、未办理消防评估手续等问题。县公安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六是对夜鹦扎啤城未进行环保备案登记、未办理消防评估、监控摄像安装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及时办理环评备案登记,并处1500.00元罚款;县公安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下一步,工作组将继续巡查整改情况,加大执法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罚或关停取缔。各职能部门将加大日常城区内油烟露天排放、噪声等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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