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普查办核查工作第三检查组于2018年6月23日-24日对迪庆州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情况开展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在7月11日前完成整改。
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7月5日,州环保局副局长赵菊生主持召开工作分解落实会议。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住建局、州质监局、州统计局;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会上,赵副局长就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省普查办核查工作第三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并将整改要求向各部门进行了分解,以压实各部门责任。
会上,各相关部门就污染源清查阶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报;各部门表态,坚决按照省污普办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会议还明确了我州行业分类判定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及实际产排污情况,按“从严原则”确定了全面入户普查对象;明确《属于清查范围但不建议纳入全面入户调查的对象清单》及《生活源锅炉有关系数使用的说明》,为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基础。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