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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函〔2017〕288号 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函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法规政策要求,严肃清理和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2017〕144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旅游发展委决定联合开展全省“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现将《云南省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立即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当地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核查,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有力,整改落实到位。于2017年9月20日前形成地方监督检查报告,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及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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