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系统关于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我们对环境保护系统内各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在履行行政审批过程中向群众、企业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经审核,现决定精简取消5项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厅及各州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办事所需申请材料情况进行监督。省环境保护厅咨询电话:0871-64145234;监督电话:0871-12369,0871-64120935;电子信箱:yeic@ynepb.gov.cn;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邮编:650032。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系统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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