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简称法规宣教处)
一、主要职责
1. 组织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性立法规划,组织起草全省综合性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
2. 组织对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政策解读;
3. 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指导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4. 牵头调解重大环境污染纠纷;
5. 负责省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 组织指导全省环保系统环境政策与行政执法培训;
7. 开展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调研;
8. 拟订并指导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9. 承担环保新闻宣传审核,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陈 丽(处长):全面负责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05121。
陈玉松(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处长外出期间主持全处工作。具体分管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政策解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环境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04962。
全宇涛(主任科员):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上报备案工作;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工作;处内文件收发、文档管理、固定资产及财务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10698。
李梅(主任科员):负责环境宣教的日常工作;联系省环境宣教中心和各新闻媒体;舆情信息编报;宣传栏制作;普法工作;厅内重要活动摄影、摄像;环境执法培训;环境行政执法证管理;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04962
杨正坤(主任科员):负责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立法工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04962。
处内实行AB角:陈玉松 李梅;全宇涛 杨正坤;其它临时性工作由处长指定。
三、办公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广福商业中心A栋9号楼302、409室
四、传真电话:0871-64110698
五、联系邮箱:fgc@yn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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