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组织机构>直属单位
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总队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罚。指导全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环境现场监察、稽查工作。指导并参与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调查全省跨界(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察。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起草拟定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负责总队党务、党建、工青妇、人事、劳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调度;指导全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组织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协助一科负责昭通市、曲靖市、文山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二、环境监察一科

指导全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环保专项行动。对涉重涉危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相关地区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督查。负责昭通市、曲靖市、文山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三、环境监察二科

牵头实施全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组织州市对辖区内在线监测设施监管和责任片区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的抽查督查,负责全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管每月统计上报。负责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四、环境监察三科

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参与国家级、省级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监察、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察;负责省级和区域合作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大理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五、排污收费科

指导全省环境监察机构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税的贯彻实施;参与全省环境应急、环境监察稽查及区域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临沧市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六、法规稽查科

负责省级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和案卷归档、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指导全省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和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出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要求;组织全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拟制总队每月监察工作计划。负责保山市、德宏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七、环境应急科(挂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应急中心)

参与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参与调查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调查全省跨界(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省级“12369”环保举报平台管理。负责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职责分工:

总 队 长:黄杰      领导并主持省环境监察总队全面工作,分管环境应急科。负责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副总队长:曹俊      分管办公室、监察一科。负责昭通市、曲靖市、文山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副总队长:陈玉松    分管监察三科、法规稽查科。负责保山市、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副总队长:李发聪    协助总队长主抓党建工作,分管监察二科、排污收费科。负责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871-64124387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大楼

网址:未建立网站,在省环保厅网站设有专栏。

 

乘车路线:

市内可乘坐75路、80路、93路、156路公交车,在“船房小区”站下,向东走50米即可到达。

75路(石闸立交桥——船房小区——梁家河车场)

80路(昆明站——船房小区——西苑客运站)

93路(亚龙小区——船房小区——潘家湾)

156路(采莲路——船房小区——潘家湾)

主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05
ICP备案号:滇ICP备07500214号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240号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邮编:650032  电话  0871-64145235  网站地图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