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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决算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及云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要职责为: 

1.承担省环保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 

2.承担省内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3.承担省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评价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各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业务建设。 

4.建立健全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专家库和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科学研究及重大战略(规划)环评研究。 

6.承担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7.开展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 

8.承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及其他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心紧扣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九项工作”,扎实推进评审、科研、咨询、数据“四个中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一)技术评估工作高效推进。2016年,尽管受停止评估收费影响,但中心干部职工思想不松、干劲不减,始终以大局为重,以质量为本,及时制定出台了《中心技术文件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技术评估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技术评估质量效率不降低。据统计,至2016年12月31日,中心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61个(含退件5个),有效受理356个(其中报告书263个,报告表77个,补充报告12个,开发利用方案4个),共出具技术评估意见485个(报告书353个,报告表132个);其中仅2016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内集中受理违规项目97个,正常评估项目139个,出具技术评估意见171个。全年受理“四个一百”项目47个,“五网”项目147个。配合省厅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至12月31日,全年共受理“违法违规”项目128个。完成2016年前三个季度“环评机构日常考核结果的报告”,考核涉及省内环评机构16家,完成项目数80个,复审10个,平均复审率12.5%;省外环评机构45家,完成项目196个,复审23个,平均复审率11.73%。完成省厅委托中心开展的44个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技术评审工作。中心还组织专家和审核人员审核技术评估意见258个,并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图件审核。组织参加厅长专题审查会6次、厅长办公会9次。承担的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工作被评为“优秀标兵”和“党员示范岗”。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投标争取的2015年、2016年评估经费到账。 

根据省厅安排,共6人次完成滇中引水、新建铁路等重大项目协调及技术评审会,外派4人次参加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培训、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培训及座谈会,2人次参与完成省稳增长督查工作。 

(二)科研课题研究稳步推进。针对财政课题“政策把握难,预算执行慢”的重大转折,中心在继续推进2015年8个课题的基础上,积极申报获批“基于GIS技术的云南省建设项目环评辅助决策引用研究、风电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编制技术要点研究、区域重金属环境承载力分析”等6个课题。目前,各项课题正有序推进,预算执行率均达94.9%。特别是根据省厅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任务分工,中心于2016年4月28日编制完成《技术方案》上报省厅,并协助省厅召开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培训会,为我省推动开展划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心多次参加省厅召开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讨论、协调会议,并启动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中心承担的“多规合一”大理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云南唯一试点工作为我省其他市县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同时探索性开展并完成了《云南省“多规合一”中环境保护规划的机制和方法研究—以大理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为例》课题,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申报完成了《云南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环境保护规划研究》课题。现正积极有序推进“牛栏江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工作”。 

(三)环保咨询服务有效拓展。中心结合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实际,发挥技术优势,积极拓展环保咨询领域,特别是2016年3月张纪华厅长主持召开第3次办公会后,在省厅领导及机关处室的重视支持下,全面铺开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环境规划、生态示范创建、规划环评、环境监理、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咨询服务。通过开展咨询服务与相关研究,既掌握了大量资料,又积累了经验,反哺和检验了环评评估。 

(四)基础信息化建设逐步加强。在省厅“数字环保”规划的要求下,中心积极开展以“环评数据中心”为核心的信息化工作,截止目前,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已持续三期开发建设,系统支持的业务范围基本涵盖省级环评项目技术评估、省级环评机构管理、省级环评专家库管理等主要的业务功能,有效支撑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于10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外网受理平台正在建设中。同时,经过多年的积累,整理了覆盖全省的环评相关数据,为打造“数据中心”奠定了基础。 

(五)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完善。中心在年初开展以“改革、创新、发展、担当”为主题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多次讨论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中心主任分别与副主任、总工、各部门主任签订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制定实施了《中心技术文件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技术评估程序,明确了各级人员责任;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修订颁布了《中心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中心统筹、部门核算为主的薪酬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有力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共同与各部门主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支部书记分别与3个党小组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修订《廉政通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对“三重一大”等事项严格落实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通过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截止目前共召开2016年主任办公会34次,并且都印发会议纪要,加强痕迹管理。结合实际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干部职工购置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党章党规学习辅导》、《马云——我的团队哲学》、《论语》、《中国兴起与全球秩序重组》等学习书籍。2016年9月,中心党支部如期进行了换届选举,并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承担好个人责任,又共同承担好集体责任。3月18日中心代表队在参加省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七)公司解散工作依法有序推进。2016年3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在省厅党组的关心支持下,第3次厅长办公会同意中心依法解散公司,厅办公室下发了同意解散公司的复函。为依法依规做好公司解散工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中心成立以赵维钧为组长的清算工作组,依法稳妥推进公司解散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2003年经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属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经费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将评估中心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维持现状不变。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末在职实有事业编制8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合同人员)52人。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末无离退休人员。 

无实有车辆编制,无在编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67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7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0%。与2015年度收入141.47万元对比增加529.7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未完成项目结转资金计入2016年收入以及2016年单个项目资金较2015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671.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71.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2015年度支出合计188.38万元对比增加48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数量比2015年多,相应单个项目支出比2015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8万元对比增加48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任务的增减需求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66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事活动及能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7.26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4.9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7.39万元,污染减排支出80万元,能源管理事务支出9.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支出决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83.54万元,其中服务类支出187.50万元;货物类支出96.0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此公示中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6年度决算表 

主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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