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将2004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2005年6月2日
第一部份综述
2004年,全省环保系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加快发展的大局,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较好地处理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全省国内生产总值2,959.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5%。环保直接投资36.76亿元,约占同期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2%,其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资24.76亿元,工业污染治理投资12.00亿元。
总体上看,在经济快速增长、人口增加的情况下,全省环境形势基本稳定,部分区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我省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呈加重趋势,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明显;水环境不容乐观,保护与治理工作长期而艰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二部份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水质污染主要为有机污染,城市及周边地表水污染严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滇东、滇中、滇南水环境形势严峻。
湖泊、水库水质
我省开展水质监测的49个湖泊、水库中,Ⅰ~Ⅱ类水质占28.5%,Ⅲ类占40.8%,Ⅳ类占10.2%,Ⅴ类占6.1%,劣Ⅴ类占14.4%。 [注2]
49个湖泊、水库中,有26个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占总数的53.1%。
九大高原湖泊
水质优及良好的湖泊是抚仙湖、泸沽湖、阳宗海、洱海、程海,水质受到中度、重度污染的湖泊是滇池外海、异龙湖、滇池草海、星云湖、杞麓湖。一半湖泊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个别湖泊水质有所波动。
滇池草海
水质类别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湖体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仍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污染程度加重,营养状态指数略有上升。 [注2]
滇池外海
水质类别Ⅴ类,水质中度污染,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年均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营养状态指数基本稳定。 [注2]
阳宗海
水质类别Ⅱ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营养状态由中营养好转为贫营养。 [注2]
洱 海
水质类别Ⅲ类,水质良好,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全湖处于中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保持Ⅲ类,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均有下降,污染程度有所下降,营养状态指数略有下降,但仍处于中营养状态。 [注2]
抚仙湖
水质类别Ⅰ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营养状态指数基本稳定,营养状态仍为贫营养。 [注2]
星云湖
水质类别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略有上升,综合污染指数轻微上升,营养状态指数稳定。 [注2]
杞麓湖
水质类别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全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基本稳定,但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略有上升,综合污染指数轻微上升,营养状态指数略有上升。 [注2]
程 海
水质类别Ⅲ类,水质良好,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全湖处于中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主要污染指标总氮年均值明显上升,营养状态指数稳定,仍处于中营养状态。 [注2]
泸沽湖
水质类别Ⅰ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注2]
异龙湖
水质类别Ⅴ类,水质中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全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均有所下降,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营养状态指数明显下降,营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 [注2]
其它湖泊
其它11个湖泊湖体水质,北海Ⅱ类;长桥海、茈碧湖、海西海、普者黑、浴仙湖Ⅲ类;青海Ⅳ类;西湖Ⅴ类;个旧湖、大屯海、南湖劣Ⅴ类。其中北海、长桥海、茈碧湖、普者黑、浴仙湖5个湖泊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注2]
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等。其中,总氮、总磷影响较为突出。
与上年比较,大多数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浴仙湖由Ⅱ类下降为Ⅲ类,青海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注2]
水 库
28个主要监测水库中,Ⅰ~Ⅱ类10个(车木河水库、潇湘水库、独木水库、花山水库、合作水库、北庙水库、博尚水库、五里冲水库、西静河水库、芒究水库),Ⅲ类13个(松花坝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宝象河水库、西河水库、东风水库、红旗水库、渔洞水库、永丰水库、北闸水库、洗马河水库、北坡水库、牛坝荒水库),Ⅳ类4个(自卫村水库、飞井海水库、三角海水库、勐板河水库),劣Ⅴ类1个(白云水库)。16个水库(车木河水库、潇湘水库、独木水库、花山水库、东风水库、合作水库、北庙水库、永丰水库、北闸水库、洗马河水库、博尚水库、五里冲水库、北坡水库、牛坝荒水库、西静河水库、芒究水库)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占监测水库总数的57.1%。 [注2]
影响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水库污染程度比湖泊低。
主要河流水质
六大水系受污染程度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水系和伊洛瓦底江水系。
77条主要河流的15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达到Ⅰ~Ⅱ类标准的断面占30.6%;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22.7%;水质受轻度污染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占15.3%;水质受中度污染达到Ⅴ类标准 的断面占8.0%;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3.4%。
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56.7%。河流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注2]
与上年相比,珠江水系总体水质明显下降,其它水系水质无明显变化。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Ⅱ类标准的增加2.7%,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减少2.0%,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减少5.4%,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增加2.0%,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增加2.7%。 [注2]
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水系水质中度污染,滇池环湖河流污染严重。22条河流38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5.3%、13.2%、13.2%、31.6%、2.6%、34.1%。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42.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流为新河、柴河、螳螂川。 [注2]
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质重度污染,南盘江干流、曲江、泸江污染严重。9条河流2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类、Ⅱ类、Ⅲ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10.3%、10.3%、13.8%、20.6%、45.0%。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31.0%。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总磷、镉和氨氮。 [注2]
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质轻度污染。12条河流2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30.9%、26.9%、19.2%、3.8%、19.2%。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73.1%。主要污染指标为铅和高锰酸盐指数。主要污染河流为三家河。 [注2]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23条河流3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41.7%、27.8%、13.9%、8.3%、8.3%。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61.1%。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流为思茅河。 [注2]
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质良好。5条河流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54.5%、27.3%、9.1%、9.1%。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0.9%。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和总磷。主要污染河流为枯柯河。 [注2]
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优。6条河流1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Ⅲ类标准的占90.0%,为Ⅴ类标准的占10.0%。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0.0%。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流为南畹河。 [注2]
地下水水质
7个州、市836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孔隙水水质仍以较差级为主,良好级占41.0%,较差级占53.0%,极差级占6.0%,污染呈面状分布,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铁、锰、耗氧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普遍超标,总体上孔隙水普遍受到污染,枯水期比丰水期水质好,盆地边缘比盆地中心水质好;基岩水水质总体良好,良好级占72.0%,较差级占28.0%,仅个别地段出现点状或岛状污染;地下热水水质较稳定,水化学成分较基岩冷水复杂,氨氮、氟化物及铁含量偏高。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7.83亿吨,比上年增加14.8%,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29.02万吨,氨氮1.80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1.8%、1.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84亿吨,占排放总量的49.0%,比上年增长10.8%。工业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9.75万吨,氨氮2,751吨,分别比上年增长5.1%、5.4%;其它污染物284.02吨,比上年下降21.4%。
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采选和冶炼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等;主要排放地区是德宏州、昆明市、红河州、曲靖市;主要排放流域是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澜沧江水系和红河水系。
措施与行动
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及投资
滇池“十五”计划中的26个项目,已完成和在建项目共21项,占80.8%;已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实施的3项,占11.5%;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2项,占7.7% 。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异龙湖、程海、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03~2005年)的147个项目,已完成37项,占25.2%;在建64项,占43.5%;正在开展前期工作46项,占31.3%;总体开工率为68.7%。
2004年,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投资10.02亿元,其中滇池投资6.59亿元。从1996至2004年,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累计投资58.67亿元,其中滇池治理投资41.95亿元。
工业废水治理
全省1,549家重点企业共建成废水治理设施1,848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426.02万吨/日,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79.0%。全省工业废水治理投资9,553.6万元,实施废水治理项目146个,完成122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6.23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4.7%。
六大水系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
第三部份大气环境
部分地区大气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增幅大,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大。
酸雨状况
降水酸度
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15个主要城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思茅市、文山县城、临沧市、个旧市、开远市、景洪市、楚雄市、大理市、潞西市)中, 降水pH平均值在4.76~6.88之间,最低值出现在楚雄市,次低值为4.96,出现在昭通市。出现酸雨的城市有10个,占66.7%。
酸雨频率
酸雨出现频率最高是楚雄市,出现频率为69.4%,其次为昭通市、个旧市,出现频率分别为52.4%和42.0%。15个主要城市中,酸雨出现频率为0的占33.3%,酸雨出现频率≤ 20%的占46.7%,酸雨出现频率在40~60%的占13.3%,酸雨出现频率在60~80%的占6.7%。
与上年相比,只有思茅市酸雨出现频率增加,昆明、开远酸雨出现频率基本保持稳定,其余城市酸雨出现频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酸雨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7城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个旧市、开远市、楚雄市)中,除曲靖未出现酸雨外,其余6个城市均有酸雨出现。但除昆明、开远外,其他4个城市的酸雨频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全省酸雨影响总体比上年呈减轻趋势,但楚雄、昭通、个旧三个市的酸雨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形势严峻。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940.17亿标立方米。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47.75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39.99万吨,占排放总量的83.7%);烟尘18.38万吨(其中,工业烟尘13.80万吨,占排放总量的75.1%);工业粉尘12.33万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长17.7%;二氧化硫、烟尘分别增长5.5%、7.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烟尘均增长5.0%。 [注3]
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火力发电、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加工业、化学工业,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和文山州。
酸雨控制区工业废气排放量3,865.02亿标立方米,占全省排放总量的78.2%;排放工业二氧化硫31.03万吨,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77.6%。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治理
全省1,549家重点企业共建成废气治理设施4,090套,其中脱硫设施272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9,230.58万标立方米/时,其中脱硫设施脱硫能力达197.00吨/时。2004年全省二氧化硫去除量55.80万吨,烟尘去除量653.34万吨,工业粉尘去除量135.01万吨。全省工业废气治理投资18,631.5万元,实施治理废气项目249个,完成227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4,257.04万标立方米/时。[注3]
酸雨控制区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全省酸雨控制区工业企业共建成脱硫设施196套,脱硫能力120.40吨/时。去除二氧化硫51.64万吨,二氧化硫去除率64.2%,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率51.2 %。列入《云南省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2001—2005年)》的项目共22个,已完成14个,正在实施或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7个,未动工1个。[注3]
第四部份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053.3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20.73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0.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55.1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量0.4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增加18.6%、排放量下降54.7%。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排放行业是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
措施与行动
回收和综合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1,632.72万吨,综合利用率40.1%;贮存量1,483.95万吨;处置量902.51万吨;排放量55.10万吨,比上年减少54.7%。
危险废物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安全销毁毒鼠强2,731公斤;我省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2个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昆明和红河)和14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曲靖、玉溪、丽江、昭通、西双板纳、思茅、怒江、德宏、楚雄、迪庆、保山、大理、文山、临沧)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投资1.62亿元,完成治理项目23个,新增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25,406吨/日。
第五部份辐射环境
按照国家要求,理顺了辐射环境管理体制。从2004年开始,环保部门正式对核安全、辐射环境和放射源进行统一管理,并初步开展了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辐射环境质量
昆明进行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表明,市区内环境γ辐射处于天然放射性水平正常波动范围内。昆明市环境空气沉降物中总α、总β放射性保持正常水平。
电磁辐射污染源
监测结果表明,昆明市内的省广播电视发射台、省气象雷达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及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限值;市郊的500千伏高压输电线及220千伏变电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未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环境限值。
措施与行动
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配备了一批新型监测设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开展了环境中放射性和电磁辐射常规监测。
培 训
开办放射源专项清查培训班18次,参训人员3,113人次,为全省辐射环境统一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专项行动
在全国率先开展并按期完成了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工作,专项行动达到了查清底数、消除隐患、收贮废源的预期目标。
第六部份城市环境
城市河流
15个主要城市的30条城市河流(水域)中,监测断面为Ⅰ~Ⅱ类标准的占35.6%,为Ⅲ类标准的占11.1%,为Ⅳ类标准的占8.9%,为Ⅴ类标准的占6.7%,劣Ⅴ类标准的占37.7%。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占46.7%。城市河流(水域)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有机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城市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城市饮用水源地
18个城市的29个饮用水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22个(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东风水库、龙王潭、北庙水库、渔洞水库、黑龙潭、洗马河水库、博尚水库、东山龙潭、五里冲水库、牛坝荒水库、澜沧江、西静河水库、洱海、玛布河),不能满足要求的占7个(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大龙洞、盘龙河、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
与上年相比,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在水质发生变化的饮用水源地中,水质好转的有2个(东风水库、澜沧江),水质下降的水源有9个(西河水库、龙王塘、大龙洞、黑龙潭、东山龙潭、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
城市空气
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部分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不容忽视。在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9个主要城市中,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2个(丽江市、香格里拉县城);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11个(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保山市、文山县城、思茅市、景洪市、临沧市、潞西市、河口县城);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5个(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开远市、泸水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劣于三级的1个(昭通市)。
全省19个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级别与去年相比,好转的1个(保山市),未发生变化的13个(东川区、昭通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文山县城、思茅市、景洪市、丽江市、临沧市、潞西市、香格里拉县城、河口县城),下降的5个(昆明市、曲靖市、开远市、泸水县城、楚雄市)。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下降。
城市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5.0~74.6分贝之间。其中,声环境质量好的有6个城市(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楚雄市、临沧市、潞西市),较好的4个(个旧市、思茅市、景洪市、保山市),轻度污染的5个(曲靖市、丽江市、开远市、大理市、蒙自县城),中度污染的1个(文山县城),重度污染的1个(泸水县城)。
声级值超过70.0分贝的路段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5.6%。达到国家标准的城市占58.8%。与上年相比,交通噪声污染减轻和加重的城市分别为4个(昆明市、玉溪市、丽江市、个旧市)和8个(曲靖市、楚雄市、思茅市、景洪市、大理市、潞西市、蒙自县城、泸水县城),其余城市的交通噪声值变化不大。
区域环境噪声
12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9.4~60.9分贝之间。其中,声环境质量好的1个(玉溪市),较好的8个(昆明市、楚雄市、个旧市、思茅市、景洪市、大理市、潞西市、开远市),轻度污染的2个(曲靖市、保山市),中度污染的1个(文山县城)。
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减轻的城市5个(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开远市、潞西市),加重的城市2个(思茅市、景洪市),其余城市变化不大。
功能区声环境
15个城市中,各种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的1个(楚雄市)。各功能区噪声达标情况为:0类区1个(昆明市),1类区5个(昆明市、楚雄市、玉溪市、思茅市、大理市),2类区9个(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开远市、大理市、思茅市、景洪市、保山市、文山县城),3类区9个(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保山市、丽江市、文山县城、蒙自县城),4类区5个(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文山县城)。
城市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3.99亿吨,污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9.26万吨,氨氮1.52万吨。与上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增长19.0%、0.1%、0.8%。
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7.76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4.58万吨。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增长8.0%,烟尘排放量增长17.5%。
生活垃圾
全省清运城市生活垃圾502.00万吨,其中简易处理213.30万吨,无害化处理181.6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36.2%。
城市机动车污染
全省机动车275.32万辆,汽车在用数95.82万辆,比上年增长24.3%。昆明市在用汽车数达30.84万辆,其中市区新增汽车5.01万辆,汽车尾气达标率为81.1%。
措施与行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供水总量7.57亿立方米;建成及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38座,建有排水管道5,373.55公里(其中污水管道2,062.82公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00.25万立方米/日;全省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场)38座,形成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5,460吨/日。
城市机动车管理与污染防治
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进一步加强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规划》,不断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昆明市区共路(抽)检在用汽车11,233辆,路(抽)检达标率为72.7% 。共治理尾气超标车辆1,341辆。
城市禁煤、禁白
昆明、个旧、丽江古城等城市继续开展了城区禁煤。昆明市开展“禁煤”专项整治,共检查工厂、酒店及餐饮店2,000余家,查处燃煤炉灶1,690台(眼)。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曲靖中心城区实施禁燃烟煤的通告》,要求于2005年底在城区禁燃烟煤。丽江市开展了“禁白”监察工作。
城市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及清洁能源行动
全省累计建成烟尘控制区13个,总面积237.1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6个,总面积134.7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9个,总面积161.6平方公里。昆明市完成180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重建任务。曲靖市创建26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全省15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排序为:个旧市、玉溪市、景洪市、楚雄市、大理市、安宁市、潞西市、保山市、丽江市、瑞丽市、思茅市、曲靖市、开远市、宣威市、昭通市。
玉溪市、昆明市完成“创模”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大理市启动“创模”规划编制工作。玉溪市“创模”工作取得新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六年名列全省前列。
第七部份耕地/土地
我省山地、高原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4.0%,山间盆地和河谷地仅占6.0%。随着西部大开发和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任务十分艰巨。
土地资源
全省国土面积为3,941.39万公顷,人均0.89公顷。
石漠化面积
全省石漠化总面积3.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8%,占全省岩溶面积的31.4%,是西南岩溶石山地区石漠化面积第二大省。石漠化主要分布在滇东地区,以文山州最为严重。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石漠化面积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耕地面积
全省耕地面积为611.95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为0.14公顷,与上年比较,净减少了6.77万公顷。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生态退耕,二是农业结构调整,三是自然灾害,四是建设占用耕地。
土壤污染情况及类型
全省12个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测结果表明:昆明市郊区监测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重要中小城市郊区和重要农业区监测区域内,80.0%以上的监测面积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污染不突出;重要工矿企业区土壤环境污染较突出,监测区域内,超标面积占监测面积的96.4%,超标的测点占94.2%,超标项目占71.0%,最高超标倍数3.1倍。污染类型主要为点源工业污染,少数区域存在环境背景值偏高而导致的土壤环境质量不达标。
措施与行动
土地管理与市场秩序治理
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全省治理整顿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阀门”,坚持开源节流,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目标,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耕地数量的减少,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八部份森林/草地
资源概况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424.7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1.5%。其中:有林地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1.9%,疏林地占3.3%,灌木林地占16.9%,未成林造林地占0.5%,无林地占17.4%。森林(含有林地和灌木林地)覆盖率49.9%。活立木总蓄积量15.48亿立方米。
森林面积及类型
全省有林地面积1,501.50万公顷。人均有林地面积0.34公顷,人均蓄积量35.37立方米。
全省拥有占全国近半数的种子植物种类和乔木树种,发育了热带雨林、季风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高寒山地温带针叶林等。全省森林类型达105个。
森林覆盖率、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
全省森林覆盖率49.9%。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39.2%,灌木林地覆盖率为10.7%。林木年生长量6,396.85万立方米,年消耗量5,338.29万立方米。
草地资源及草场建设
全省有草山草坡1,526.67万公顷,可利用面积1,186.67万公顷。天然草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8.7%。有81.0%的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严重退化草地占14.9%,中度退化占32.4%,轻度退化草地占33.7%。人工及改良草地面积为39.5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6.08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与火灾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林地面积35.67万公顷,占全省有林面积的2.8%。林业有害生物的主要种类有:小蠹虫、木蠹象、松毛虫、毒蛾、松尺蛾、叶蜂、经济林有害生物及森林鼠害等。
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50次,受害森林面积1,257.9公顷,火场总面积11,282.9公顷。
措施与行动
天然林保护工程
全省森林计划管护面积为1,197.95万公顷,实际完成1,260.95万公顷,完成率为105.3%。完成公益林建设19.17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的100%。天保工程共投入资金55,73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38,903万元,基本建设投资16,832万元。
退耕还林工程
完成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总任务11.3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2.67万公顷,荒山造林8.66万公顷,向退耕农户兑现应补助粮食折算后现金98,700万元,粮食运费14,100万元,现金补助9,400万元,种苗造林补助8,500万元。
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实施了以珠江流域、红河流域和澜沧江流域为重点的云南防护林建设工程,到2004年12月,全省完成防护林建设工程造林面积1.91万公顷,总投资3,085万元。
其它造林情况
实施了“干果基地建设”、“竹藤及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和“小型公益林建设及薪炭林基地建设”等项目,共完成造林0.71万公顷,国家及省级投资950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全省共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林地面积28.74万公顷,防治率达80.6%。继续实施了纵坑切梢小蠹虫国家级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国家投资130万元。投入288万元国债资金,用于全省的23个森防基层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
全省共投资7,413.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739.6万元,地方投资5,673.8万元,实施了滇西地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云南省重点地区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
第九部份生态环境保护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城乡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减少、外来物种入侵、冰川退缩等全球性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山地退化、自然灾害频繁、农业面源污染加剧。
物种及其分布情况
云南生物种类及特有类群之多均居全国之首,生物多样性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均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已知高等植物有426科、2,592属、17,000多种,科、属、种分别占全国的88.4%、68.7%、62.9%,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云南有120种(类),占总数254种(类)的47.2%;全省已知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哺乳类296种,占49.9%;鸟类792种,占66.5%;两栖类102种,占44.1%;爬行类151种,占39.2%;淡水鱼类399种,占50.0%左右。 濒危物种及保护 |
自然保护区
全省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93个,总面积347.3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51个,州市级68个,县级61个;主管部门分属林业部门138个、环保部门34个、地矿部门1个、水利部门8个、其它部门12个。西双版纳和高黎贡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全省绝大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及近90%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在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有效保护。
农村环境状况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杆增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湿地情况
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基本完成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成功申报了4块国际重要湿地,分别是大山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
水土流失情况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4.1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6.9%。全省年土壤侵蚀总量5.1亿吨,平均侵蚀模数1,340吨/平方公里.年,年均侵蚀深1毫米。
有机肥/化肥、农药、农膜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农家肥施用量3,600多万吨,商品有机肥施用量30万吨;化肥施用量150万吨(折纯量);农药总需求量1.74万吨;农膜使用面积约38万公顷,使用量5万吨。
措施与行动
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初步完成了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共区划一级区5个、二级区19个、三级区63个;开展了滇西北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前期工作,功能区保护面积689.8万公顷;完成了峨山县重要资源开发保护区试点规划编制;在易门县、宾川县开展了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并在大理州、文山州推广。
自然保护区建设
新建自然保护区7个,新增保护区面积67,720公顷;完成巧家药山、永德大雪山和会泽黑颈鹤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组织墨江、文山老山、腾冲北海湿地3个自然保护区列级评审,完成糯扎渡、威远江、澜沧江、元阳观音山、广南八宝、珠江源、富宁驮娘江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及边界范围调整,开展西双版纳等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全省自然保护区建有管理机构144个,有管理人员3,343人。
生态示范区建设
新增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目前共有2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示范区面积775.97万公顷,西双版纳州被国家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生态乡镇及生态农业建设
有23个乡镇开展了“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验收,大理市大理镇、鹤庆县云鹤镇、楚雄市鹿城镇、麒麟区珠街乡4个乡镇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开展生态农业试点的乡(村)有74个,生态示范园33个,生态户6.5万户,有39个县在县域内开展了不同层次的生态农业试点建设。生态农业建设涉及人口783.3万人,耕地面积41.36万公顷。
水土流失治理与投资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13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13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完成水土保持投资40,65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8,882万元,地方投资13,857万元,群众自筹(含投劳折资)7,919万元。
第十部份气候与自然灾害
全省大部地区年平均气温正常,年降水量西部地区偏多、东部地区偏少,降水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冬季出现了寒潮、暴雪天气;春季滇中及以东以北地区出现了低温、倒春寒天气;全省大部地区雨季于5月中旬先后开始,属正常至偏早年份;夏季降水量为正常至偏少;全省雨季于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结束,属正常至偏早年份。
降水分布
全省气象站平均年降水量1,116毫米,折合水资源总量约4,369.46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增加27.58亿立方米。但年降水量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呈现明显的西部地区偏多东部地区偏少的分布特点。滇中以东以南大部地区的年降水量偏少1~2成,而滇西的大部地区偏多1~3成。年内全省共出现大雨1,056县次、暴雨230县次、大暴雨19县次。
气温分布
全省年平均气温除昆明、瑞丽等10县(市)较常年偏高0.6~0.9℃,巧家等3县(市)较常年偏低0.6℃外,其余大部地区的年平均气温接近正常,气温距平值均在±0.5℃以内。气温偏高最大的地区位于河口,偏高达0.9℃,气温偏低最大地区位于巧家、永仁和元谋,偏低达0.6℃。
气象灾害
2月上旬滇中及以东以北大部地区出现强降温并伴有大雪天气过程,导致昆曲、昆石、嵩待等高速公路及昭通机场被迫关闭,对农作物产生严重影响。年内全省共出现大风灾害147县次,受灾人口 102.29万人、死亡9人,农作物受灾4.26万公顷,损坏民房 25.98万间,经济损失55,518万元;全省共出现冰雹灾害292县次,受灾人口达159.66万人,农作物受灾12.18万公顷,损坏民房 8万余间,死亡 4人,冰雹灾害造成经济损失76,268万元;全省出现雷击灾害59县次,造成50人死亡和38人受伤。
洪涝灾害
全省全年共出现洪涝灾害360县次,受灾人口达 381.57万人,农作物受灾 19.49万公顷,损坏民房共计297,828间,死亡123人,失踪119人,经济损失25.63亿元。
干旱灾害
我省大范围的干旱主要出现在2~3月,特别是3月上、中旬,全省分别有 85个县(市)和72个县(市)无降水或只有微量降水,旱情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3万公顷,牧区受灾面积为4.5万公顷。因干旱造成 125万人,8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全省水库干涸32座,昆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松花坝水库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坝尾见底现象,蓄水量仅3,660万立方米,为正常情况的1/3,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用水。并因为干旱诱发了多起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森林火灾等,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于上年。
地质灾害
2004年是地质灾害重灾年份,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056起,造成118人死亡、73人失踪,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7起。灾害有洪水、泥石流、滑坡复合发生的特点,经济损失较往年大,达19.91亿元。
地震灾害
全省共发生4.6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4次。共造成83.9万人受灾,受灾面积2,200平方公里,涉及29个乡(镇),161个行政村。地震造成死亡5人,重伤196人,轻伤459人;房屋毁坏9.11万平方米;严重破坏58.38万平方米;中等破坏142.99万平方米;轻微破坏508.12万平方米。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6亿元。
措施与行动
全面建设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努力建设以雷达探测系统、自动气象站监测系统为核心,卫星、闪电定位仪、自动雨量站为辅助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测体系,全面提升对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同相关部门间的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十五”重点项目“云南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建设”全面启动实施,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救援设备购置,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一部份专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5,912项,环评执行率99.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59项,“三同时”执行率99.7%。审批项目涉及总投资748.8亿元,验收项目涉及总投资90亿元。
环保科技
全省环保系统共承担环保科技项目196项,科研经费3,017.2万元。省部重大科技专项“滇池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经过四年的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了验收,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蓝藻水华污染控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环境科技成果。组织实施了《云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研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科技问题战略研究专题》等一批省级重点环境科研和产业技术开发项目,部份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清洁生产
云南省经委、省环保局联合颁发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环保系统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试点工作。完成了污染严重的14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工作。开展了云南陇川农场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
全系统共办理人大建议181件,政协提案211件。处理来信4,707封,办结4,505封,办结率95.7%,接待来访2,484批,计2,930人次。
环保机构与队伍建设
设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放射源登记管理、核发放射源安全许可证等职能划入环保部门。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成立,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更名为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队伍人数总计3,471人。
环境法制
颁布《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694起,处罚金额253.67万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按《行政许可法》要求对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清理。省环保局被省政府列为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单位。
环境宣传教育
在昆明成功举办了“首届云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云南日报开辟“爱我云南?保护环境”专栏,在云南卫视频道播出由省环保局摄制的《黑颈鹤越冬的天堂》、《人明水自清》等专题电视片,选聘社会知名热心人士担任我省首批环境使者。
有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
全省累计获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企业共9家、产品28个,认证面积31.4万亩,总产量9,955吨,产值1.2亿元;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企业81家、产品154个,认证面积177.2万亩,产量121.3万吨,产值33.9亿元;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的企业187家、产品311个,认证面积171.0万亩,产量70.4万吨,产值22.2亿元。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世行贷款《云南环境项目》按时关帐。英国政府援助《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项目》、亚行技援《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绩效评估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全球环境基金《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项目》获得批准。争取的《瑞典—云南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欧盟-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援助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协调国际河流保护和开发有关环保方面的事务,组织完成了《澜沧江-湄公河航道改善工程》的环境监测监理工作。召开了《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和《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组织参加会议、考察、培训和合作研究的出访有17批,72人次,其中争取到国内外资助培训和工作的出访有7批42人次。接待了40多个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企业、民间团体及个人的访问。
环境监察及专项行动
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万多人次,现场监察企业1.2万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8,184台(套),建设项目现场检查3,247次。
全面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5,300万元,其中上缴省级国库6,154万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9,698人次,检查企业3,238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02家,清理纠正限制、阻碍环保执法“土政策”17份;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
排污许可证制度
继续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环保和工商部门的联动年检,并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为了加强对已发证的1,700家企业的证后管理工作和监督、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在全省逐步开展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安装工作。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
全省550家重点工业企业达标498家,占90.6%;除了省政府同意延期考核的44家企业外,有8家企业达标无望,有关州、市已责令其停产治理。
循环经济
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编制了《云南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在全省启动了开远工业、洱源农业、普者黑旅游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完成了《云南省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的起草,并上报了省政府。
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8起,其中特大污染事故1起,重大污染事故2起,较大污染事故15起。特大与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
完成《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保护战略(2002-2020)》和《云南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十年规划》的编制。启动《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国家进行《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修编。继续开展保山、大理、昭通、楚雄等城市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全省加大了环保能力建设的力度,环保监察、监测装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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