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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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6 年)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国务院令第253 号,2017年修订)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二十九条、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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