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云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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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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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具体详见“云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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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转出危险废物 |
转入危险废物 |
1、云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转出)(原件)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接受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复印件) 4、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材料及危险废物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委托运输的,还须提交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复印件) a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委托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b铁路: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押运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5、省外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资质备案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盖鲜章的复印件、委托具体业务人员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事项的委托书(须单位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业务人员身份证(原件) 6、危险废物的成分分析检测报告(复印件) 7、上一批次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际转移情况总结报告和台帐(盖单位鲜章公章,首次申请除外)(原件) 8、上一批次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盖单位鲜章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首次申请除外)(复印件或扫描电子件) 9、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产生工艺流程图(复印件) |
1、云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转入)(原件)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接受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复印件) 4、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材料及危险废物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委托运输的,还须提交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复印件) a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委托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b铁路: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押运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5、危险废物的成分分析检测报告(复印件) 6、上一批次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际转移情况总结报告和台帐(盖单位鲜章公章,首次申请除外)(原件) 7、上一批次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盖单位鲜章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首次申请除外)(复印件或扫描电子件) 8、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产生工艺流程图(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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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收到申请材料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函商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收到回函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并复函企业。 |
收到商函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州(市)环保局意见;收到意见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并复函产生地省级环保部门。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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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电话/传真0871-6413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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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 0871-64120935 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办公室 0871-6462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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