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
撰写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 6月27日、29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三批、第二十五批次中已办结的5件案件(其中1件已在通报<八>中公布)相关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一】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麒瑞园小区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投诉举报反映“麒瑞园小区”实为“麟瑞园小区”。2018年6月28日,麒麟区南宁街道、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内有绿化修剪产生的树枝垃圾,当日已督促小区物业公司清理完毕。2018年6月29日,发现麟瑞园2幢后面有生活垃圾和枯枝,当日已清理完毕。麟瑞园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设施,区环卫处每天9:00—9:30、17:30—18:00安排垃圾收集车对小区内的垃圾收集设施中的垃圾进行收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存在垃圾长期堆积无人管理的情况。
【案件二】投诉人反映:富源县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使用有烟煤作燃料,每天上午8点前排出大量浓烟,且有烟灰、随风乱飞,造成空气污染。举报人称该街上有多家牛菜馆在街面上杀牛,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堵塞下水道。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一)举报反映的“富源县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使用有烟煤作燃料,每天上午8点前排出大量浓烟,且有烟灰、随风乱飞,造成空气污染”情况属实。2018年6月29日上午,经现场调查,位于富源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王某某,使用焦煤作为主要燃料,早上7时30分至8时时段生火时用少量烟煤引燃焦炭,产生烟尘。
(二)举报反映的“举报人称该街上有多家牛菜馆在街面上杀牛,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堵塞下水道”情况部分属实。富源县县城文化路起止点从富源县广播电视局处至富源县胜境中学与玉顺街交汇处,此路段共有2家牛菜馆。一家名为: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另一家位于文化路政府小区旁,名为伊仁牛菜馆。经现场核实,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占用街面人行道宰牛,将宰牛产生的粪便、污水直接排入门前下水道,但未发现堵塞下水道问题;伊仁牛菜馆,未发现该户将牛粪直接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问题。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按照《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王华户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富执责改法字﹝2018﹞第0629010号),责令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燃用烟煤、不得将宰牛所产生的污水、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须在2018年6月29日12时前全部整改结束。
(二)2018年6月29日,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富环责﹝2018﹞6号),责令于2018年6月29日前,立即停止使用烟煤。
(三)通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王某某认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诺今后改用清洁能源经营餐饮,不再排放有害烟尘;规范屠宰行为,将宰牛产生的废污、粪便集中清理至指定地点,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爱护环境卫生。截止到7月2日下午,该户已停止燃烧有烟煤的行为,门前没有堆积菜牛屠宰粪便和生活垃圾,下水道排水通畅。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整改类型,于7月2日整改完毕。
【案件三】投诉人反映:曲靖市三江大道的中央郦城小区,自2011年入住590多户以来,下水道经常堵塞,污水回流,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中央郦城小区有两幢住宅约600套,2011年10月投入使用,共有污水管道200米,窨井27个。经核实,2018年6月27日,位于小区1幢东面路边绿化带里的一个ф200窨井突然冒水,部分污水外流,无污水回流情况。当日,中央郦城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疏通排污管道。同时,白石江街道上门入户随机走访了30户居民,居民均反映自2011年入住以来,小区未发生过污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回流情况。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实地检查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管网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8年6月29日,中央郦城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污水管道及窨井进行排了排查,小区内部管网无堵塞。
该投诉举报件已立行立改,现已办结。
【案件四】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经开区恒大名都小区附近,双友钢铁治炼厂,生产时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周边居民。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案件调查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的企业为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属民营企业,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麻黄工业园区内,占地1950亩,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1月陆续建成投入运行。
(二)双友钢铁现有2条180平方米烧结生产线、1条1080立方米高炉生产线、1条630立方米高炉生产线、1条450立方米高炉生产线、60吨炼钢转炉两台、60吨精炼炉一座、一条120万吨高炉矿渣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高炉煤气发电装置、喷煤车间、制氧车间、2座120吨气烧石灰窑生产线及1条80万吨棒材生产线。上述生产线于2016年开展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于2016年12月31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155万吨/年钢铁及压延深加工配套技改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的函》(云环函〔2016〕605号)。
(三)2012年建成的曲靖恒大名都聆湖苑一期住房紧临双友钢铁,由于居住区的环境质量要求与钢铁企业厂界环境功能差距较大,住户反映强烈,导致居民区部分群众上访。
二、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一)双友钢铁复产以来,麒麟区环境保护局按“双随机”和“网格化”管理规定,加强对双友钢铁的执法检查,并经常性开展突击检查和夜查。麒麟区环境监测站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双友钢铁实施监督性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监测点位涉及烧结机、高炉、转炉、发电机组、石灰窑生产线共12个废气排放口及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截至2018年6月,对烧结机、高炉、转炉、发电机组、石灰窑生产线共监测了3次。依据监测结果,开展现场检查,进行了相关的处理。
(二)2018年6月15日—17日,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对双友钢铁开展了全面监测工作,其中对13个固定污染源点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4个厂界内无组织排放点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2天,每天4个时段),3个环境空气质量点位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2个噪声敏感点位(恒大名都和石板河村)开展监测 。2018年6月24日,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对双友钢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8年6月29日书面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曲环处告〔2018〕10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双友钢铁已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
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该投诉举报件属长期整改类型,责任单位为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下步工作中,将双友钢铁列为环保重点监管对象,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双友钢铁按照环评要求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投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大现场监察和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双友钢铁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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