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成效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安排,我就昆明市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十二五”期间,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兄弟州(市)环保部门的帮助下,我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减排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立足水环境改善,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减排效益,成效明显,减排目标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昆明市的减排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4.5925万吨、0.786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0192万吨、0.8831万吨分别减少8.50%、10.9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1.1524万吨、9.7363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1.7517万吨、10.5257万吨分别减少5.10%、7.50%。截至2014年,昆明市已连续4年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比2010年削减了20.16%、14.40%、17.03%、5.14%。截至2015年底,在省政府“十二五”期间累计下达的484个重点减排项目基础上,全市实际累计完成减排项目578个,项目完成率为119.42%。
为确保减排任务有序推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我市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了《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污染物减排工作联动方案》,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建立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能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项目年度监察、监测工作方案,加大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企业的日常运行监管力度,提高执法频次,强化监察、监测手段,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一)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全市环境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国控重点企业的监察频次和要求,积极要求组织监察人员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系统、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除检查仪器设备工况以外,对运维人员工作提出要求,完善台帐,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015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900余人次,共检查污水处理厂285次,确保了县(区)级环境监察部门做到对辖区内所有污水处理厂每月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市级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重点监管的污水处理厂现场监察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
(二)强化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以执法提示书、责令整改函等正式文件要求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制作现场勘察笔录、约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其制定实施计划和整改措施。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污水处理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查找不足,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个别污水处理厂反复出现的外排废水出口浓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等问题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查,确保整改后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正常。
(三)强化服务,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通过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指导、运维管理等措施,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及时解决。同时执法人员利用检查时机,指导、帮助在线监控管理人员纠正在线监控、污泥处理等台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污水处理厂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四)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我市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始终坚持以“运行管理为中心,设备管理为龙头”,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2014)要求,规范生产运行管理;注重运营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建设,确保了长期稳定运行,实现了运行管理的良性循环;规范台账管理,做到各生产单元生产台账登记规范,统计全面;规范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将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纳入绩效考核,严格对第三方运维机构进行考核,按月度考核拨付运维经费。2015年以来,昆明主城各水质净化厂均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的状态,昆明滇池水务有限公司加大对主城各水质净化厂的资金投入,及时淘汰更换部分老旧设备及备件,为各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五)厂网并重,完善设施。为提高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进水浓度和进水量,我市结合片区开发、道路建设、河道截污整治等,全面实施堵口截污,对未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截流,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支次管网,有效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14年1月以来,我市已累计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286.47公里,其中,2014年完成157.93公里;2015年完成128.54公里,占省里下达昆明市2015年管网建设任务(103.4公里)的124.31%。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的同时,我市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网的维护,认真梳理清查2014年以来纳入公共排水设施统管范围的4126公里,其中,2015年度共计疏挖管渠928.1公里,清淤31.64万方。
(六)围绕目标,狠抓落实。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污染物减排工作联动方案》,确保纳入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17座污水处理厂保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015年,17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2064.37万吨,日平均处理水量为142.64万吨;仅主城区第一至第八水质净化厂就处理污水44415.1172万吨,平均日均处理121.6853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521.873万吨,处理水量创历史新高,出水全部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确保了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网格划管理,强化监察、监测手段,细化网格化管理范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为“十三五”减排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