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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 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时间:2016-01-25 15:13:00 | 文章来源: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 点击量

加大力度  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的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综合督查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9日至16日,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会同省环保厅对昭通市委、市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综合督查。督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发放调查问卷和听取汇报后,深入昭阳等7个县(区)62个点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共发现五大类137个问题,要求关闭11家企业,责令2家企业停止生产,立案查处24个环境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2起案件,责令整改47个环境违法行为。查阅档案资料中,共发现存在问题13类28个问题。督查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7件。

2015年12月14日,西南督查中心向我市反馈了综合督查情况。从3个方面肯定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三是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明确指出存在8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党委、政府贯彻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较大差距,环保法贯彻执行力度不够,国办56号文件贯彻执行不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差距;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尚未建立,环保长效机制不健全、考核不到位;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问题突出,垃圾处置欠账较多,医废处置设施长期不运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五是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六是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不到位,产业定位存在同质化,规划环评编制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问题严重;七是企业环境问题突出;八是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监察力量薄弱,监测机构达标率较低。对下步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助推区域绿色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建设运行好环境基础设施。

二、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的整改工作在省厅的关心、帮助、支持和指导下,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县(区)分级负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抓早、抓细、抓全、抓实。主要做法是:

(一)高位推动抓整改

1. 主动汇报。现场督查工作后,市委主要领导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前往成都向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就整改工作进行汇报,统一按严格依法抓整改、夯实基础抓整改、统筹协调抓整改、务求实效抓整改落实整改工作。

2. 加强领导。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等12名市级领导为副组长、60余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比照市委、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建立市政府每月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3. 细化措施。一是明确整改原则,坚持属地管辖、县(区)为主,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领导挂钩、强化督查,责任到位、目标倒逼的原则统领整改工作;二是从源头治理、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强化减排、调整结构、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严肃纪律和强化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逐一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三是实行挂图督战,销号管理,建立月督查、月调度、月报告及个案办结首报制度;四是制定整改方案,以昭函〔2016〕1号文件报环保部办公厅,同时抄送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省总队,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4. 严格检查。一是实行市级领导挂县(区)、县(区)领导挂点源的整改工作督查机制;二是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牵头,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对11县(区)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不作为、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目前,2016年1月份为期一周的检查已结束。

(二)立足职能抓整改

1. 当好参谋助手。市局牵头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两个方案三个通知”,即:环保综合督查整改方案、专项检查方案及完善资料的通知、清理“土政策”的通知、加强整改的通知。

2. 发挥部门职能。市局向各县(区)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通知》,专门就综合督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印发环保系统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及时整改环保系统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召开了环保系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厅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以市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抓好信息工作报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实现信息互动。目前已编辑报送11期信息专报。

三、整改初见成效

当前,我市整改工作呈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分级负责到位、部门履职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纪律约束到位、氛围营造到位等“八个到位”的良好局面。一是市委市政府率先垂范抓整改。推动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步调抓整改,对全市环保能力建设上给予极大的关心。其中,市环保局增加1名局领导编制,局机关增设1个科室,配置2名科级干部,监察支队增加3名副科级职数,增加12名执法人员编制,将新成立辐射监测中心,给予12名编制;市级财政安排6300万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其中专列1500万用于环保能力建设);要求各县(区)向工业园区派驻环保机构,在县(区)环保局设置相应机构,增加监察、监测人员,在乡镇设环保所,安排必要的环保能力建设资金,确保上级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80%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各县(区)落实属地管辖责任抓整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领导挂钩制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推动县乡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实现全覆盖。三是部门各司其职抓整改。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发改、财政、工信、住建、公安、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等按各自职责积极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规划编制、“两污”治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全社会关心支持促整改。通过市县乡层层抓整改的实际行动,企业配合抓整改得到稳步推进,群众跟踪监督、媒体宣传报道促整改得到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业及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增强,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截至2016年1月15日,已清理废除“土政策”2个,整改环境问题25项,查处了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2家企业停产整治,关闭非法粘土砖厂25家,处罚款32万元。

今后,我市将以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结合实际,树立“早治早主动、早治早发展”的理念,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整改取得长效,为全省争创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