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村寨的生态保护戒律 : 阿昌族是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之一。阿昌族历来有许多成文和不成文的民间规约,其中比较突出的有“村寨生态保护戒律”。阿昌族民间历来有保护村寨环境的良好习惯。凡失火烧毁山林者,要负责重新造林,并处以罚款,该罚款称为“保寨钱”。凡不按村寨公议的“规条”按时入山打猎或伐木,以及采茶、采果等,也要罚交“保寨钱”。阿昌族群众历来把对树木、山场、水源等的保护与村寨环境的保护视为一个整体,认为对一草一木的破坏就是对村寨自然环境的破坏。
主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承办: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 邮编: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