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事项名称: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20170302033500  文章来源: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生成日期: 2017/3/2 15:35:00  公开日期: 2017/3/2 15:35:00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落实《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有关说明及附表九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环保问题,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34号)、《工作要点》以及《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厅〔2016〕59号)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围绕环境监测、环保审批、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城市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九大高原湖泊综合治理、重点流域及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状况、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等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落实《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天公布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按月公布全省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公布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等内容,将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与天气预报同步发布。2016年,共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和预报信息743条。

2.发布水质监测和综合治理信息。按月公开地表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质监测信息,并形成了《九湖保护治理》、《九湖简介》、《九湖保护法规与规章》、《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4个子栏目,用于公开九大高原湖泊综合治理重要工作会议、工作安排部署、法规规章等内容。2016年共发布水质监测和综合治理信息67条。

3.污染源监测监督信息。在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增设“污染源信息公开”专栏,在专栏下又分设了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和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等子栏目。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按照国家要求公开了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其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全面考核结果。按季度公开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和监督性监测信息。2016年,共发布污染源监测监督信息98条。

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评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行政许可实行受理、拟审查、审批全过程公开。同时,将环评和验收两项行政许可有关的政策信息在“云南省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5.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持续推进“阳光执法”,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梳理并通过厅政府网站公布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等,规范行政裁量,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2016年,通过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4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30条,拒不履行已生效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3条,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1条,并在环保厅网站曝光台中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情况进行曝光。

6.环境突发事件和投诉举报信息。通过厅政府网站“环境应急管理及12369环保举报热线”栏目及时公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过程情况以及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防止信息发布不及时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继续做好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省环保厅窗口实体政务服务工作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目前,已审核35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推荐了4家中介机构实体入驻审批服务中心,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中介政务服务。不断加大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把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目前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经营及跨省转移许可、进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外国人进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网上行政审批进行受理,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

(三)不断完善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通过厅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如在《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修订)》等重大文件制定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厅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相关信息。2016年,已通过厅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发布民意征集公示110条,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发表意见。

(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在厅政府网站上设置政务信息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实事求是公布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定期公开挂牌督办案件、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的重点案件。在厅政府网站公开我省2016年钢铁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先锋化工环境违法处罚情况、推动执法联动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其它环境监察工作信息,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5次。

(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政府网站和省级主流媒体发布。2016年8月30日前,在厅政府网站上开设并完善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撰写文章并详细解读了《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年共公开政府文件453篇,解读重要文件4篇。

(六)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2016年3月,协调组织了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绿色共建·圆桌对话”会议,昆明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安宁市社区居民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省内外部分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石油化工行业专家和周边企业代表等50余人参与圆桌对话并表达了关切。在今年7至8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期间,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公布督察组转办案件进展情况通报,未出现重大环境舆情。通过政务信息查询、领导信箱、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系统及环保论坛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与省广播电视台先后开办《环保之声》、《关注绿色》、《环保一分钟》三档广播节目,通过 《中国环境报》、《云南日报》、《云南政协报》、《春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云南生态文明成果及环境保护工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主要通过厅政府网站、《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微信公众号“云南环保宣教”等媒介公开“三公”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科技标准、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管理、环境监察、对外合作、突发环境事件等政府信息。

(二)公开载体

1.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截至2016年12月31日,365 com线路检测信息发布总数为3916条,更新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1113条(篇),发布重点工作信息227条,回答群众咨询和投诉18条,领导信箱答复群众意见和建议36条,网上咨询答复84件,投诉举报系统答复投诉信件285件,发布民意征集公示274条,环保论坛发贴201条,“英文网站”发布英文信息439条(篇),网站总点击数615476次;制作完成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云南省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4个网站专题。

2.《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对外公布全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以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每年6月发布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开发放。并在厅政府网站同步刊登电子版,方便公众阅读使用。

3.其他媒介。通过政府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微信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待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坚持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办理。为了方便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健全了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以及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受理网上和信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2件,回复42件,办结率达到100%。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省环境信息中心配合办理。厅办公室和省环境信息中心各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共投入经费60万元,用于信息公开专项开支。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革,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范围仍需要继续拓展,内容仍需要及时更新、深入细化,载体仍需要形式多样、丰富完善。2017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督促全省环保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完善厅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公开。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和时限,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按照“五公开”要求,进一步梳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完善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全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及时有效答复申请人。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讲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进行解读,特别要重视发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九、有关说明及附件

(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365 com线路检测(http://www.chsu56.com)”或“云南省环保厅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xxgk.yn.gov.cn/canton_model64/default.aspx?departmentid=1111)”下载。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邮政编码:650208,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4145235、64141645)
主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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