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事项名称: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20121011045700  文章来源: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生成日期: 2012/10/11 16:57:00  公开日期: 2012/10/11 16:57:00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编制并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云工信网信[2010]166)文的要求,我厅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云南省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将政府信息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云南省环保厅于2010年成立了云南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建华厅长,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左伯俊副厅长及纪检组长冯胜瑜担任,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直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省环境信息中心和厅办公室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业务处室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种类,提供相关环境信息。同时,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省环保厅构建全省企业环境信息平台,成立了工程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在省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基础上,确定了我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宽了我厅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结合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厅领导组织召开了三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此外,还多次在各种工作会议上向基层环保部门和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通报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云南省环保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环保工作计划,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有效推进。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省环境信息中心根据责任处室或单位提供的信息数据,及时发布到网上;厅办公室为督促检查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主动上报我厅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目前,各信息发布员已较熟练的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实现了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发布工作,极大地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明确环境保护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我厅按属性把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在《省环保厅信息公开目录》中予以发布;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制定了《云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所有行政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环境信息,都要向群众公开;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也作了相应明确:不得公开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环境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环保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环境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工作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近年来,我厅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梳理、完善环评管理工作制度、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明确岗位责任,依法行政,积极服务,限时办结,有效促进环评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2010年,省政府开展了行政审批网上监控试点工作。省环保厅作为试点单位,从201071日开始,云南省监察厅对我厅的建设项目环评、试生产及验收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监控和管理,通过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受理窗口,严格执行网上审批监察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环评、试生产及验收审批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实施。截止到2012731日,通过365 com线路检测发布2012年省级环评受理及审批122件。

  为规范我省环评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受理窗口、大厅公示窗和网络公示平台等形式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结合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环评管理信息的公开。对环评受理、审查、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等办事程序以及所需资料、行政审批时限等事项均通过环保厅网站等进行公示,完善了环评管理政务公开机制,规范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公示程序。通过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公众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环保审批透明度。

  2、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我厅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机构,遵循公正、客观、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相应批准程序和工作要求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定期提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信息;核与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核与辐射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辐射环境质量和环境辐射监测基本信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监管信息;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信息。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信息公开按《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我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我厅在该环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环境状况公报、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所有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在公开前,我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属于国家保密范围的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行业环保核查工作进展顺利

  我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发展处是清洁生产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机构,遵循公正、客观、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相应程序和工作要求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清洁生产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监管信息。

  主动公开的行业环保审核信息主要是:公布每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培训计划及通知;公布每年通过评估或验收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清洁生产工作动态(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公布);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名单(每半年更新一次);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度考核通知及考核结果。省环保厅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要求,将涉及行业环保核查信息及时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并不定期以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2011年上半年,省环保厅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公布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第八、第九批重点企业名单。组织了第八、第九批重点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共计4次培训350余人次),相关信息已在云南省环保厅网站上发布;开展了70多家重点企业的评估和验收工作,并发布重要清洁生产工作信息2条,其他相关工作链接信息10余条;组织了2011年云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云南省环保厅网站上发布。

  (二)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度

  按照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各州(市)监测站定期上报各州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国家专项监测和云南省专项监测等各项监测结果,并由省环保厅监测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公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每年由省环保厅编写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总结全省年度环境质量及采取的措施与行动,通过省环保厅网站对外公布。

  我厅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昆明市开展试点工作,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昆明市是我省要求今年要实施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为保障昆明市今年按时完成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能力建设,截止目前为止主城区七个空气国控监测点位中,东风东路、龙泉镇两个点位于 2012年6月25完成PM2.5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开始试运行;其余五个空气国控站点新增监测项目设备仪器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预计仪器设备10月初到货,10月底前可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开始试运行。有关实施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信息发布系统正在采购中。

  二是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按照《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云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要求,我省各级监测站根据分工,对辖区内国控企业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修订)相关要求,每季度通过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监督性监测结果,通报超标排放情况。

  三是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污染情况较严重的城市,尤其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有关环境监测公开信息包括:环境空气日报、周报,高原湖泊水质月报,公布内容为评价结论,不包括具体监测数据。经请示,今后计划在网上公布:州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周报,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和高原湖泊水环境质量以及评价结论。

  (三)加强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

  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负责全省环境现场督查、环境执法、专项督查以及环境应急处置等职责。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11年,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成立领导小组,设置了应急科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大大提升了对我省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工作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保障“12369”群众投诉热线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掌握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扎规定时限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努力做到“有报必接、有问必答、违法必纠、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截止2012830日,共签收环保部转办案件12件,办结10件,办结率83%;省级受理30件,办结24件,受理率100%,办结率80%。通过及时处理和公开环境信息,避免因污染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突出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成了2011年度76家国控企业、4家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与云南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知道全省认真做好环境应急管理的喜欢穿教育工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各项政府公开信息

  (一)切实抓好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2011年以来省环保厅先后3次对厅门户网站—“365 com线路检测进行改版,优化板块设置,着重加强了在线服务的建设。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了省环保厅网上行政审批,目前系统运行正常,实现了联网办公,网上审批,同时保证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督。365 com线路检测共完成10个一级栏目及 76个二级栏目的建设工作,完成了全省16个州市环保局网站及129个区县环保局网站的链接。365 com线路检测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公众参与作为网站一级栏目,包含了在线访谈、网上信访(投诉举报)、领导信箱、网上投票、网上调查、环保论坛等多种互动交流平台。365 com线路检测着重加强了在线服务的建设,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了省环保厅网上行政审批,省环保厅九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网上行政审批进行受理,目前系统运行正常,实现了联网办公,网上审批,同时保证网上行政审批全过程监察。同时,按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云南省政府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建设了云南省环保厅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环保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省环保厅对这三个网站同时进行更新维护,三个网站几乎每天进行更新。针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梳理新建了信息公开目录,做到每条信息有索引号、每条信息有标题、每条信息有生成日期、每条信息有发布机构、通过目录可访问到相关内容等。

  (二)网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省环保厅一直坚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特别是重大事项都能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规定予以公开,截止2012830日,365 com线路检测信息发布总数为45834条,2012年度共发布2415条,英文网站信息66条,网站总点击数200万余次,平均日点击数1500次以上,

  向中国环保部网站报送并被采用的我省环保政务信息达248余条(篇);围绕全年云南环保工作重点,完成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学习杨善州专题云南省环保厅争先创优专栏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大家谈云南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等专栏;完成在线访谈2次,通过领导信箱答复群众意见和建议42条,回复网上环保咨询”25件、通过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系统答复投诉和信访意见 190条,通过环保论坛发贴数量149条;通过推行网上审批,2011年度云南省环保厅行政许可在线审批,共接受申请428件,受理389件,办结通过403件,通知取件403件。截止2011年底,云南省环保厅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共完成10个一级栏目及29个二级栏目的建设工作;圆满完成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工作,发布重大决策听证1条、重要事项公示7条、公示结果报告7条、重点工作通报信息398条。

  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公开为主、其他方式公开为辅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除发挥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365 com线路检测及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外,还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辐射作用。

  2011年,发布《九湖水质季度公告》4期、《九湖及主要河流水质月报》12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分别就2011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和开展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等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收到2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来信,均及时进行了答复。201110月,我厅在新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受理窗口,各责任处室充分授权,完善了服务窗口的值班制度,聘用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接件,做到八小时以内在岗在位;在行政许可受理服务窗口安装摄像装置,实时传输、实时监察。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一体化建设。设立“961289”热线,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了解群众诉求;根据环保部环境应急与投诉中心要求,开通“12369”环保举报专线,聘用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让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深入人心,促进云南省环保工作的发展。

  四、完善各项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了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二是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信息安全,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2012727日,环保部办公厅组织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根据环保部会议精神,我省迅速组织,201287日,召开了云南省环保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全省十六州(市)环保局及省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参会,会议要求环境信息系统的发展和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同步进行。会后,各州(市)环保局及省直属单位积极开展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部分州(市)环保局还将检查工作部署到县级环保局。截止到今年822日,已收到14个州(市)环保局和5个省直属单位的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的单位已进入整改阶段。同时,省级信息系统针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在原有《云南省环保厅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的任免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操作权限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的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及相关记录》《防病毒管理制度》《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安全系统升级管理制度》、《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依据制度开展工作。同时,我厅坚持保密审批制度严格,目前,我厅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

    尽管我厅在推进云南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二是由于受行政编制制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均为兼职,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三是公开的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奖惩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在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二是对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类信息公开要并重。通过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工作,使这两类信息的公开工作齐头并进,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三是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四是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厅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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